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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传播“全能神”邪教宣传品获刑
2023-04-28 1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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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陈某,曾用名陈某心,女,1970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广东省广州市人,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嫌疑,于2021年5月2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依法逮捕。

经审理查明:2020年被告人陈某加入“全能神”邪教,后参与传播邪教宣传品。2021年5月20日晚,公安机关在广州荔湾区某房抓获陈某,并从其卧室搜出书籍981册、小册子3453册等物品,在其挂包内搜出手写字条2张,在其书柜上搜出手写字条1张、手机、SD卡等物品一批。经认定,上述书籍、小册子以及在手机、SD卡等提取出的文件,均属“全能神”组织内部传教及宣传煽动的宣传品。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传播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侵犯了国家法律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一项、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如有知情者或有“全能神”等邪教信徒信息也可以联系反“全能神”联盟站长,电话:1822619771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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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联盟站长 2023-04-28 15:02:49 回复
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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