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曹某、欧阳某2名从事“全能神”邪教犯罪活动的被告人作出判决。被告人曹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欧阳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一审后被告人无上诉,判决生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欧阳某均系“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2015年以来,欧阳某多次与其他“全能神”信徒聚会,宣扬、传播“全能神”邪教。2022年9月29日至10月1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曹某住处将聚会的被告人欧阳某、曹某等人抓获,在两被告人住处分别搜查并依法扣押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硬盘、存储卡、刊物、书籍等物品一批。经鉴定,扣押物品均属于“全能神”邪教宣传物品。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欧阳某传播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如有知情者或有“全能神”等邪教信徒信息也可以联系反“全能神”联盟站长,电话:1822619771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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